画“死”明星,艺术不应挑战道德与法律

作者:刘长锋2008-10-0106:32:28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时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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画“死”明星,艺术不应挑战道德与法律

作者:刘长锋

中国艺术家安迪因喜欢在画中对明星“宣判死刑”备受争议,不时招来网友的白眼和明星的声讨。对此安迪表示,自己的作品在国内接受度不大,和中国人比较保守有关。(《华西都市报》930日消息)

艺术之所以为艺术,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其超越正常思维的丰富想象力与夸张的表现。但无论如何,艺术作为人类社会活动中的一部分,都不应挑战人们普遍道德的忍耐极限与现行法律体系。画家安迪尽管一再声称自己的作品只是艺术而已,与明星本人并无关系,并以与自己相类似的美国画家丹尼尔·爱德华为例,证明自己的无辜。但有一点,他忽略了一个基本的艺术生存前提,忽略了现实环境。尽管整个人类社会的规则在某些程度上有相通之处,但无论是道德体系还是法制体系,中国与美国是完全不同的,有着明显的差异。

国骂里很经典的一句是“去死吧”或者“你去死”,无论是对骂人者还是被骂者,这种让在言辞上把活人变成死人的说法,都是一种最恶毒的诅咒,都被视为是不道德的。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体系中,死是一个大家普遍忌讳的字眼。与国内不同的是,美国乃至一些西方国家对此却并不是很在意。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因为强力支持对伊战争,被一些反战组织在画像头上添了牛角,变成了一个怪物。在美国人看来,这不过是一种习以为常的情绪表达而已,但在国内的很多人心目中,如此做法,很难不被看做涉嫌人格侮辱与人身攻击。

在现行法律体系中,对个人肖像权有着明确的相关保护措施。未经当事人同意,明目张胆对个人形象进行加工改造,甚至以实现个人利益为基本目的,如果当事人较真,追究起来,则无论如何也无法避开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嫌疑。

社会的发展,必须遵循大众普遍认可的基本游戏规则。事实上,安迪本人也承认国内人比较保守。既然国人都保守,画家身处这个环境,就必须遵守这个环境的游戏规则,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发挥创造的灵感。任何人都无法抛开周围的一切而自言自语,无视他人的存在。出格也罢,夸张也罢,艺术的创造力怎样发挥都不为过,但有一个基本的前提,那就是必须遵守普遍的社会规则。艺术家有权利进行艺术创造,但无论如何,都不能干涉、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,更不应无视他人感受,挑战整个社会普遍的道德与法律体系。

新闻链接:http://news.163.com/08/0930/11/4N38FO1J00011229.html

本文作者:刘长锋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链接地址:http://ydlchfsh.blogchina.com/61053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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